电子信息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7-12-06   发布人: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浏览量:216]

为了更好地通过实验提高我院电子信息工程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综合专业素质,我院实验中心决定建立电子信息开放实验室,为广大同学开展与参与课程设计、毕业论文、电子竞赛,以及其他自主的电子兴趣制作和研究提供良好的场所,和全面、综合的设备。开放实验室本着安全、效率、整洁、有序、灵活、自主的原则,采取固定时段开放,自主实验,老师监督、自我约束的策略进行各个方面的综合管理。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1.电子信息开放实验室面向的对象是:①做硬件相关题目毕业论文的本系学生;②参与综合性较强的课程设计的部分学生;③参与各类电子竞赛培训和制作的学生;④各种兴趣电子制作和自命题电子实验,以及电子信息相关研究的学生⑤其它通过申请获得批准的实验内容和全校范围内的学生。

2.电子信息综合开放实验室采取准入资格批准的方式确保实验室的秩序、效率,以及每个实验者的安全。对于没有通过培训,以及没有通过准入资格考核的人员严格拒绝进入。

3.本开放实验室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的毕业论文阶段(3月1日~5月30日)采取提前申请、批准进入的方法,确定实验台位、申请者、实验时间相对稳定的对应关系;在每学年第一学期,采取预约的方式确定实验台位、申请者和时间段的较为灵活的对应关系。本开放实验室采取一人一台的方案,没有事先预约或没有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的学生,不能确保有空闲台位、空闲时段和充足的设备提供。由于空间和资源的限制,本开放实验室没有能力与责任满足所有申请者和预约者的所有要求。

4.对于事先预约但届时未到的学生,若有3次以上的爽约记录将会被取消进入开放实验室的资格;对于申请了毕业论文或实验题目的台位和时段,但在此时段内对台位的使用率低于30%的学生,本开放实验室将对其予以清退处理。使用率按每日8小时,每周5日计算。

5.不允许任何学生和非承担监督职责的指导老师随意挪动台位、改变开放实验室的布局。不允许将其它桌子和较大物品搬入开放实验室中,如有特殊需要,可向监督老师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搬入。

6.开放实验室在毕业论文阶段内要求每位学生按申请的台位对号入座,并对借用在自己名下的所有仪器、设备和配件的完好全权负责。在非毕业论文阶段,每位进入的学生在预约的时段内对自己台位上的所有仪器、设备和配件的完好全权负责,禁止自己随意借用、拿取其它台位的任何仪器和设备,如有特殊需要,可向指导老师提出申请。

7.不允许除申请者或预约者本人之外的其它学生或人员进入开放实验室,如有特殊需要,可申报监督老师予以批准。不允许带宠物进入开放实验室。

8.实验者如果需要带入自己的实验仪器、设备和物品,必须在监督老师或值班同学处予以登记,并自行保管。如有丢失或损坏,本开放实验室可以通过登记记录协助追查,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9.本开放实验室禁止随意出入。进入时应在指导教师处出示准入资格证,进行登记,用有效证件换取台位牌。实验开始前,应先检查设备的完好、清点配附件的数量、填写实验台位使用登记表。实验结束时,应向老师申报实验情况及所用设备的完好情况,用台位牌换回自己的证件,老师同意并签字后方可离开。中途外出时应向老师报告。在毕业论文期间,进入时必须在值班同学处如实登记,离开时签走,本实验室将依据登记情况计算每位实验者的台位使用率。

10.          严厉禁止在自己带入的电脑上浏览色情网页、图片、动画,禁止玩任何形式的电脑游戏,禁止在电脑上聚众观看各种形式的电影,禁止通过扬声器听音乐或播放各种声音,禁止将开机画面、桌面、屏保设置为带有色情倾向的内容或任何形式的女性肖像。上述情形,如有发现,本实验室将会立即取消其进入资格并予以清退。

11.          禁止将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气味强、噪音大的物品或设备带入。

12.          开放实验室内禁止喧哗、吸烟、进食、来回走动。

13.          禁止对除实验对象之外的任何仪器、设备进行拆卸、修理和故意损坏。禁止将实验室内的任何非私有物品私自带出。一旦发现,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取消资格、照价赔偿、通报批评、学籍处分等处理。

14.          实验期间,如有异常(发烫、有焦糊味、冒烟、起火等),应立即切断电源,同时申报开放实验室监督老师予以解决或处理。

15.          在开放时间因操作错误导致的元器件损坏,由损坏者照价赔偿。因操作错误导致的设备损坏,由借用者或台位预约者负责。

16.          其它未提及的要求和出现的情况,由实验指导教师或开放实验室监督老师具体要求或按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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