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时间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7-11-28   发布人: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浏览量:116]

物 理 与 电 子 工 程 学 院

实验中心电工与电子技术实验室

开放时间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地通过实验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综合素质,我院实验中心电工与电子技术实验室决定对所属的模拟电路实验室、数字电路实验室和电路分析与电工实验室进行固定时段的开放。每次开放时间为3小时,采用“单人单套”实验标准。除了选做实验外,在开放时间进行的所有实验,教师不再作集体讲解,只进行个别辅导。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1.实验室在开放时间内允许本学期在该实验室做相关实验的学生自愿选择。尤其可以为如下情况的学生提供更充分、灵活、自由的实验机会与选择余地。①因病、事假错过正常实验的学生;②在正常实验时间没有做完、做会的学生;③因操作太差没有得到实验操作成绩的学生;④以及有兴趣再对此实验和其它实验进行探索研究的学生。

2.本实验室采取预约的方式确定每次开放时间来做实验的学生和实验台位的对应关系。没有事先预约的学生,在实验开放时间不能确保有空闲的实验仪器和台位提供。

3.对于事先预约但届时未到的学生,若有2次以上的爽约记录将会被取消进入开放实验室的资格。

4.实验室在开放时间内要求每位学生按预约的台位对号入座,并对自己实验台位上的所有仪器、设备和配件的完好全权负责。禁止学生自己随意借用、拿取其它台位的任何仪器和设备,如有特殊需要,可向指导老师提出申请。

5.实验室内禁止喧哗、吸烟、进食、来回走动。

6.禁止对除实验对象之外的任何仪器、设备进行拆卸、修理和故意损坏。禁止将实验室内的任何物品私自带出。一旦发现,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取消资格、照价赔偿、通报批评、学籍处分等处理。

7.实验期间,如有异常(发烫、有焦糊味、冒烟、起火等),应立即切断电源,同时申报实验指导老师予以解决。

8.实验室在开放时间内禁止随意出入。进入时应在指导教师处进行登记并领取台位牌,中途外出时应向老师报告,实验结束时,应向老师申报实验情况及所用设备的完好情况,老师同意并签字后方可离开。

9.在开放时间因操作错误导致的元器件损坏,由损坏者照价赔偿。

10. 其它未提及的要求和出现的情况,由实验指导教师具体要求或按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实验中心

2002年3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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